⒈ 責(zé)其罪過;譴責(zé)。
⒈ 責(zé)其罪過;譴責(zé)。
引《詩·商頌·殷武》:“歲事來辟,勿予禍適。”
毛 傳:“適,過也。”
鄭玄 箋:“勿罪過,與之禍適?!?br />王引之 《經(jīng)義述聞·毛詩下》:“禍讀為過,《廣雅》曰:‘謫、過,責(zé)也?!喤c適通。勿予過謫,言不施譴責(zé)也……禍與過古字通。 《荀子·成相篇》説刑曰:‘罪禍有律,莫得輕重。’即罪過字。 《漢書·公孫宏傳》:‘諸常與 宏 有隙,雖陽與善,后竟報其過。’《史記》過作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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