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斯 (秦朝丞相)李斯(約公元前284年—公元前208年),李氏,名斯,字通古。戰(zhàn)國末期楚國上蔡(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蘆岡鄉(xiāng)李斯樓村)人。秦代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學家和書法家。 李斯早年為郡小吏,后從荀子學帝王之術,學成入秦。初被呂不韋任以為郎。后勸說秦王政滅諸侯、成帝業(yè),被任為長史。秦王采納其計謀,遣謀士持金玉游說關東六國,離間各國君臣,又任其為客卿。秦王政十年(前237年)由于韓人間諜鄭國入秦,秦王下令驅(qū)逐六國客卿。李斯上《諫逐客書》阻止,被秦王所采納,不久官為廷尉。在秦王政滅六國的事業(yè)中起了較大作用。秦統(tǒng)一天下后,與王綰、馮劫議定尊秦王政為皇帝,并制定有關的禮儀制度。被任為丞相。他建議拆除郡縣城墻,銷毀民間的兵器;反對分封制,堅持郡縣制;又主張焚燒民間收藏的《詩》、《書》等百家語,禁止私學,以加強中央集權的統(tǒng)治。還參與制定了法律,統(tǒng)一車軌、文字、度量衡制度。李斯政治主張的實施對中國和世界產(chǎn)生了深遠的影響,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 秦始皇死后,他與趙高合謀,偽造遺詔,迫令始皇長子扶蘇自殺,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。后為趙高所忌,于秦二世二年(前208年)被腰斬于咸陽鬧市,并夷三族。
人名。(?~西元前208)?字通古,楚國上蔡(今河南省上蔡縣)?人。從荀子學帝王之術,后受秦始皇重用,入秦為相。主張廢封建,定郡縣,行禁書令,統(tǒng)一文字,變籀文為小篆。并曾與趙高、胡毋敬等,整理當時通行的秦文,寫成《倉頡篇》七章。后為趙高所害,腰斬于咸陽市。
英語LiSi(c.280-208BC)?,Legalistphilosopher,calligrapherandPrimeministerofQinkingdomandQindynastyfrom246to208BC
德語LiSi(Eig,Pers,280-208v.Chr.)?
法語LiS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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