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房 【拼音】 lì fáng 【注音】 【引證解釋】 唐 宋 時中書省、門下省均設吏房。掌官吏任免、升降、賞罰及差官文書等事。參閱《新唐書·百官志一》、《宋史·職官志一》。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(wǎng)絡或由網(wǎng)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m.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(wǎng)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