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壺與矢為投壺用具,因以稱投壺。
⒈ 壺與矢為投壺用具,因以稱投壺。
引《禮記·投壺》:“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,使人執(zhí)壺。主人請曰:‘某有枉矢哨壺,請以樂賓?!?br />唐 韓愈 《畫記》:“壺矢博奕之具,二百五十有一?!?br />清 姚鼐 《倪學博約為茶果之會》詩:“渴愛旗鎗烹似乳,鬧嫌壺矢祝如陵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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