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使事物各得其宜,不相妨害。
⒉ 猶德義。
⒈ 謂使事物各得其宜,不相妨害。
引《易·乾》:“嘉會足以合禮,利物足以和義?!?br />孔穎達 疏:“利者義之和者,言天能利益庶物,使物各得其宜,而和同也?!?/span>
⒉ 猶德義。
引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剛毅戾深,事皆決於法,刻削毋仁恩和義?!?br />唐 李虞仲 《授王承休等諸州刺史制》:“咸以事勞,顯於中外,或武稱和義,環(huán)衞有嚴;或吏能適時,長征攸佐?!?/span>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(wǎng)絡或由網(wǎng)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m.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(wǎng)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