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招致事端。
⒈ 招致事端。
引明 袁宗道 《士先器識(shí)而后文藝》:“而 長卿(司馬相如 )以下,有意耀其才者,何異山鷄而鳳毛,犬羊而麟趾,人反異而逐之。而或以賈釁,烏睹其文乎!信乎器識(shí)文藝,表里相須。而器識(shí)獧薄者,即文藝併失之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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