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治理繁難事務。
⒈ 治理繁難事務。
引《后漢書·趙憙傳》:“荊州 牧奏 憙 才任理劇,詔以為 平林侯 相?!?br />《北史·裴俠傳》:“﹝ 俠 ﹞子 祥,性忠謹,有理劇才?!?br />唐 楊炯 《益州溫江縣令任君神道碑》:“暫過云亭,乘軒之望可知;且詣中軍,理劇之才有屬?!?br />《續(xù)資治通鑒·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》:“初, 遼 主知翰林學士 室昉 有理劇才,改 南京 副留守,決獄平允,人皆便之?!?/span>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(wǎng)絡或由網(wǎng)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m.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(wǎng)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