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簡 竹簡,古代用來寫字的竹片,也指寫了字的竹片。戰(zhàn)國至魏晉時代的書寫材料。是削制成的狹長竹片(也有木片,稱木簡),牘比簡寬厚,竹制稱竹牘,木制稱木牘。均用毛筆墨書。冊的長度,如寫詔書律令的長三尺(約67.5cm),抄寫經書的長二尺四寸(約56cm),民間寫書信的長一尺(約23cm),因此人們又稱信為“尺牘”。在湖南長沙、湖北荊州、山東臨沂和西北地區(qū)如敦煌、居延、武威等地都有過重要發(fā)現(xiàn),其中居延出土過編綴成冊的東漢文書。
竹簡zhújiǎn
[bambooslipusedforwrittingon]古代用來寫字的竹片
竹片。古代紙未發(fā)明前,將竹剖削成片,在上面刻寫文字,稱為「竹簡」。
《后漢書.卷七八.宦者傳.蔡倫傳》:「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,其用縑帛者謂之為紙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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