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所 居所指具有不定期居住意愿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地址。居所與住所不同,它是指暫時居住地。但暫時居住不是短時間居住的意思,而是有預定期間居住的意思。自然人和法人具有不定期居住意愿,通常是為了某種目的,如謀生、經(jīng)商、求學等而作非長期居住。
居所jūsuǒ
[residence;temporarylivingplace]短時間居住的處所;住所
法律上指現(xiàn)在所居及暫時寄寓之處所。
英語residence
德語Amtssitz,Aufenthalt(S)?,Heim(S)?,Heimatland(S)?,Heimatort(S)?
法語résidence,domicile,demeu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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