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文 基本解釋為1. 指史官。2. 主持考試。3. 用以稱主考官。4. 掌管文書(shū);撰擬文稿。5. 用以稱掌管文書(shū)的人員。6. 謂詩(shī)文不直陳而用比興。 7. 法律用語(yǔ)。
法律上判決文的第一段,記載判決結(jié)果與適用的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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