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本 奏本是明、清時期臣工向皇帝上奏的文書之一。明初定制,臣民具疏上于朝廷者為奏本。永樂二十二年(1424年)改革后,題、奏并行,官員公事用題,私事用奏。清因明制,然僅限于官員使用。凡官員至任、升轉、加級、記錄、寬免、降罰,或降革留任,或特荷賚謝恩,或代所屬官員謝恩等事,概用奏本。清初規(guī)定,奏本文字不得超過三百字,奏本正文之后,須注明全文的字數(shù)及用紙張數(shù)。
奏本zòuběn
(1)[memorialize]∶臣下向皇上奏明下情;泛指下級向上級反映情況
要不是他奏本,我不會這么慘
(2)[memorialtothethrone]∶參奏時上呈的文本
臣下奏呈君上的章疏。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絡或由網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m.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