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黏 亦作“ 失粘 ”。 1.謂駢儷文字平仄不調(diào)。 宋 陳鵠 《耆舊續(xù)聞》卷四:“四聲分韻,始於 沉約 。至 唐 以來,乃以聲律取士,則今之律賦是也。凡表、啟之類,近代聲律尤嚴(yán),或乖平仄,則謂之失黏。” 俞樾 《茶香室續(xù)鈔·經(jīng)史釋音有首釋末釋之別》引 清 王士禎 《居易錄》:“ 徐鳳 少監(jiān)代嗣王謝賜玉帶表,用《禮記》孚、尹二字,以尹為平聲,乃用第二音,有司謂其失粘?!?/p>
近體詩(shī)之平仄律,二句與三句、四句與五句、六句與七句大抵相同,稱為「黏」。不遵守這種格律者,稱為「失黏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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