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案 “覆案”又稱“覆治”、“覆考”,或單稱“覆”,均指復(fù)審案件而言。覆案乃秦制,漢代承襲了這一制度。秦漢推行此種制度的目的,在于改正已判決的冤假錯案,防止徇私枉法、司法專橫的腐敗現(xiàn)象的出現(xià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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