鳴琴 “鳴琴而治”,鳴琴,指以禮樂教化人民,達(dá)到“政簡(jiǎn)刑清”的統(tǒng)治效果。舊時(shí)常用做稱頌地方官的諛詞。 出處 《呂氏春秋·察賢》:“宓子賤治單父,彈鳴琴,身不下堂,而單父治。” 用法 作謂語、定語;用做稱頌地方官的諛詞。
彈琴。
《文選.阮籍.詠懷詩(shī)一七首之一》:「夜中不能寐,起坐彈鳴琴?!?br>
比喻無為而治。
漢.劉向《說苑.卷七.政理》:「宓子賤治單父,彈鳴琴,身不下堂,而單父治?!?br>
形容瀑布的聲音。
唐.王勃〈郊園即事〉詩(shī):「斷山疑畫障,懸溜瀉鳴琴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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