弓箭社 北宋 邊境人民的自衛(wèi)武裝組織。 宋 蘇軾 《乞增修弓箭社條約狀》:“今 河朔 西路被邊州軍,自 澶淵 講和以來,百姓自相團(tuán)結(jié),為弓箭社。不論家業(yè)高下,戶出一人。又自相推擇家資武藝眾所服者,為社頭、社副、録事,謂之頭目。帶弓而鋤,佩劍而樵,出入山坂,飲食長技與北虜同。私立賞罰,嚴(yán)於官府,分番巡邏,鋪屋相望。” 宋 蘇轍 《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銘》:“北戎久和,邊兵不試,臨事有不可用之憂。惟沿邊弓箭社兵與寇為鄰,以戰(zhàn)射自衞,猶號(hào)精銳?!薄端问贰け舅摹罚骸?河北 州縣近山谷處,民間各有弓箭社及獵射人,習(xí)慣便利,與夷人無異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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