耗米 拼音:hào mǐ 注音: 舊時官府征收錢糧時以彌補損耗為名額外加征的部分。 明 陳士元 《俚言解》卷二:“耗米之名,起自 五代 周 顯德 年。詔云:漕運自 晉 漢 以來,不給斗耗,綱吏多以虧欠抵死,自合每石給耗一斗。至 宋 詔止絕之。今之俗,則里胥或藉耗米名色害及納戶矣?!薄肚逦墨I通考·國用五》:“耗米每正額米一石, 江 南加徵三斗, 浙江 四斗。”參見“ 耗羨 ”。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(wǎng)絡(luò)或由網(wǎng)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m.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(wǎng)友為主,僅供學習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