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土地稅和勞役稅的合稱。舊制田賦分夏稅﹑秋糧,丁賦有市民﹑鄉(xiāng)民﹑富民﹑佃民﹑客民等,區(qū)分為上中下則,清代合而為一。 2.指紫花地丁或蒲公英。見明李時珍《本草綱目.草五.紫花地丁》;又《菜二.蒲公英》。 3.即佃戶。參見"地客"。
地租與人口稅的合稱。
《六部成語注解.戶部》:「地?。好耖g地畝丁口向例、每年由地方官照算升征錢糧,自康熙年間圣祖特恩、將丁口并入地畝一總征收,從此不再加丁賦著為例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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