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階 散階指表示官員品級的稱號。 授予官職時同時授予的虛銜,像今天軍銜。一稱散官或階官,指獲有散階的官員。明初沿元制。洪武九年(1376)定文、武官員散階。文官自特進光祿大夫至將仕佐郎,共四十二階;武官自特進光祿大夫至忠顯校尉,共三十階。每一品級分為初授、升授和加授。分別由吏部驗封司和兵部武選司給授。宦官不從此例,洪武四年定,自中正大夫至司直郎,共十階。欽天監(jiān)監(jiān)官,洪武四年設(shè)有正儀大夫至分朔大夫,共七階。洪武十四年改從文官給授。洪武十年定,出身宦官從內(nèi)官散階給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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