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篆 攝篆,指代理官職,掌其印信。因印信刻以篆文,故名。邵長蘅《青門剩稿》有記載。
攝篆shèzhuàn
[actingofficalposition]指代理官職,掌其印信。因印信刻以篆文,故名
而會縣令攝篆旁邑。——邵長蘅《青門剩稿》
不妨令張生攝篆九年,瓜代可也。——《聊齋志異·考城隍》
代理或兼理官職。
明.唐寅〈廖通府帳詞啟〉:「某忝同僚采,猥攝篆、應(yīng)宿之司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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