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享有高年。
⒉ 敬稱死去的人活的歲數(shù)。
⒈ 享有高年。
引宋 王安石 《京東提點(diǎn)刑獄陸君墓志銘》:“官止外郎,尚書同封,又不得年,以既厥庸。”
宋 周密 《齊東野語·潘庭堅(jiān)王實(shí)之》:“歸即臥病而殂。既不得年,又以戲笑作孽,不自貴生。聞?wù)呦е!?/span>
⒉ 敬稱死去的人活的歲數(shù)。參見“得壽”。
引清 戴名世 《鄭允惠墓志銘》:“君生於 明 崇禎 壬午十一月二十一日,卒於 清 康熙 丁亥六月初四日,得年六十有六。”
⒈ 享年。敬稱人死之年在三十以下者。
例如:「他才得年二十有七,真是天妒英才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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