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卑微藐小,不值得一談。
⒈ 謂卑微藐小,不值得一談。
引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英杰歸真》:“而世人不知。懵懵然以為崇德報功,向龜蛇而叩首,對木石而鞠躬,此多是猾 聃 詭譎,妖佛妄為,卑卑不足道也?!?br />沙汀 《淘金記》:“但這所謂酒館,是和肥腸湯鍋比較說的,牠只販賣燒酒,豬頭豬尾等等不成材料的貨色的鹵味。因此倘若同鎮(zhèn)子上的酒館一比,那便卑卑不足道了?!?br />亦作“卑不足道”。紹劇《龍虎斗》第三場:“如今為兄屈居帳下,卻也難保不受暗算,此身卑不足道,惟恐奸賊心存異志, 宋 室難安?!?br />巴金 《家》二七:“我是一個卑不足道的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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