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商賈居奇牟利。語本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“商賈大者積貯倍息,小者坐列販賣,操其奇贏?!鳖亷煿抛ⅲ骸捌孚A,謂有余財(cái)而蓄聚奇異之物也?!?/p>
⒈ 亦省作“操贏”、“操奇”。
引語本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“商賈大者積貯倍息,小者坐列販賣,操其奇贏?!?br />顏師古 注:“奇贏,謂有餘財(cái)而蓄聚奇異之物也?!?br />鄭觀應(yīng) 《盛世危言·商務(wù)三》:“使豁然于操奇逐贏之故,而后分者可合,散者可聚?!?br />清 王韜 《平賊議》:“商人既能操贏致奇,轉(zhuǎn)輸乎遠(yuǎn)方,以供 中國,則市無不足矣。”
章炳麟 《讀<管子>書后》:“黃金棄於礦,珠玉棄於淵,虎豹之皮、鼲貂之裘棄於山林,是真所謂 俈 堯 之時(shí),昆吾之美在下,雖閉關(guān)絶市,裹商人之足焉可也,又安得夫操奇計(jì)贏,以成輕重之勢者哉!”
《子華子·晏子問黨》:“操贏而制餘,商賈之所為也。”
清 無名氏 《維新夢》:“商人百計(jì)牟利,三倍操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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