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為獲取報酬而代犯人受杖責。
⒈ 指為獲取報酬而代犯人受杖責。
引清 余懷 《板橋雜記·軼事》:“乙酉鼎革,籍沒田產(chǎn),遂無立錐,羣姬雨散,一身孑然,與傭丐為伍,乃至為人代杖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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