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奪適”。
⒉ 封建社會君位世襲,以庶子嗣位而廢其嫡子者,謂之“奪嫡”。
⒈ 亦作“奪適”。封建社會君位世襲,以庶子嗣位而廢其嫡子者,謂之“奪嫡”。
引《漢書·梅福傳》:“諸侯奪宗,圣庶奪適。”
顏師古 注:“適讀曰嫡。”
《晉書·王導(dǎo)傳》:“初,帝愛 瑯玡王 裒,將有奪嫡之議。”
《宋史·英宗紀(jì)贊》:“彼 隋 晉王 廣、唐 魏王 泰 窺覦神器,矯揉奪嫡,遂啟禍原。”
⒈ 以庶子身分奪取嫡長子的繼嗣地位。也作「奪適」。
引《晉書·卷六五·王導(dǎo)傳》:「初,帝愛瑯邪王裒,將有奪嫡之議,以問導(dǎo)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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