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重新劃分。
⒈ 重新劃分。
引清 江藩 《漢學(xué)師承記·王蘭泉先生》:“上因《大清一統(tǒng)志》成於 雍正 四年,至 乾隆 二十三年,平定 準(zhǔn)噶爾 回 部,拓地二萬餘里,及府州縣增置改析者多,命重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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