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后漢書·崔寔傳》:“靈帝時,開鴻都門榜賣官爵,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”。后以“鴻都之事”指賣官鬻爵以求財貨。
⒈ 后以“鴻都之事”指賣官鬻爵以求財貨。
引《后漢書·崔寔傳》:“靈帝 時,開 鴻都門 榜賣官爵,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”。
《南齊書·良政傳·裴昭明》:“下官忝為邦佐,不能光益上府,豈以 鴻都 之事仰累清風(fēng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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