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地方百姓要求留用政績卓著、深得民心的官吏。
⒈ 地方百姓要求留用政績卓著、深得民心的官吏。參見“借寇”。
引唐 白居易 《喬弁可巴州刺史制》:“巴州 刺史 喬弁 前假竹符,俾臨 巴郡。一心為理,三年有成;州人借留,廉使置奏。”
《宋史·何承矩傳》:“﹝ 咸平 ﹞三年,召還,拜引進(jìn)使。州民百餘詣闕貢馬,乞借留 承矩。”
明 陸容 《菽園雜記》卷一:“﹝ 陳鎰 ﹞嘗以議事還朝、民訛傳得代,遮道借留者數(shù)千人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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