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包攬某項事務的頭目。
⒉ 接受。
⒈ 包攬某項事務的頭目。
引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三八回:“攬頭 李智、黃四,派了年例,三萬香蠟等料錢糧下來?!?br />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託他仍舊到集上庵里請平日相與的和尚做攬頭,請大寺八眾僧人來念經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貨志一》:“吉林 放有攬頭包領,雖荒疃緜袤,輒刻期集事。”
⒉ 接受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七:“青年少寡,那里熬得?待要嫁人,那邊廂人聞得他妖淫之名,沒人敢攬頭?!?/span>
⒈ 包攬工作的人。
引《金瓶梅·第三八回》:「原來應伯爵來說攬頭:『李智、黃四派了年例三萬香蠟等料錢糧下來?!弧?br />《儒林外史·第三回》:「到得二七過了,范舉人念舊,拿了幾兩銀子,交與胡屠戶,托他仍舊到集上庵里請平日相與的和尚做攬頭,請大寺 八眾僧人來念經。」
⒉ 承攬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·卷七》:「待要嫁人,那邊廂人聞得他妖淫之名,沒人敢攬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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