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歌妓。
⒈ 歌妓。
引明 于謙 《怠廢軍政疏》:“該刑部等衙門劾奏,都督同知 衛(wèi)穎 等交通飲酒,奸宿樂婦?!?br />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臺省·臺省之玷》:“巡按 湖廣 御史 趙倫,需索官民羅綺,收買人口,又與樂婦姦通,命謫戍 遼東?!?br />《警世通言·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:“船戶 王溜兒,樂婦 劉丑姐,原不知情,其贓物未見破散,暫時討保在外。”
⒈ 娼妓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卷一五·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:「船戶王溜兒、樂婦劉丑姐,原不知情,且贓物未見破散,暫時討保在外。」
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(wǎng)絡(luò)或由網(wǎng)友提供,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(lián)系,我們將立即處理!
Copyright © 2020-2024 中華漢語詞典m.allstream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24058711號
免責(zé)聲明:本站非營利性站點,以方便網(wǎng)友為主,僅供學(xué)習(xí)。合作/投訴聯(lián)系QQ:1553292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