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依類列舉。
⒈ 謂依類列舉。
引明 胡應(yīng)麟 《少室山房筆叢·經(jīng)籍會通三》:“《書》亡逸,故后無述焉。今稍類列於篇?!?br />明 文徵明 《<何氏語林>敘》:“類列義例,一惟 劉氏 之舊。凡 劉 所已見,則不復(fù)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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