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秋魯之周社和亳社的合稱,兩社之間是朝廷處理政務的地方。
⒈ 春秋 魯 之 周社 和 亳社 的合稱,兩社之間是朝廷處理政務的地方。
引《左傳·閔公二年》:“成季 之將生也, 桓公 使 卜楚丘 之父卜之。曰:‘男也,其名曰 友,在公之右;間於兩社,為公室輔。’”
杜預 注:“兩社, 周 社、 亳 社。兩社之間,朝廷執(zhí)政所在?!?br />漢 劉向 《說苑·至公》:“季孫 行父 之戒其子也,曰:‘吾欲室之俠於兩社之間也。使吾后世有不能事上者,使其替之益速?!?br />宋 王安石 《除韓琦制》:“間朝廷之兩社,揉方域之萬邦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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