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接受責備,承擔罪責。
⒈ 接受責備,承擔罪責。
引清 冒襄 《影梅庵憶語》卷一:“凡君受過之處,惟余知之亮之?!?br />《小說選刊》1981年第6期:“‘不,你檢討啥,要開會,我檢討?!?天恩 見 社霞 代人受過,不好意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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