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同“興滅繼絕”。
⒈ 同“興滅繼絕”。解釋:使滅絕的重新振興起來,延續(xù)下去。同“興滅繼絕”。
引《南史·宋紀(jì)上》:“興亡繼絶,俾昏作明,元?jiǎng)字恋拢迣?shí)攸賴。”
《周書·蕭巋傳》:“梁 主既失 江 南諸郡,民少國貧。朝廷興亡繼絶,理宜資贍,豈使 齊桓、楚莊 獨(dú)擅救 衛(wèi) 復(fù) 陳 之美?!?br />唐 劉知幾 《史通·模擬》:“狄 滅二國,君死城屠。 齊桓 行霸,興亡繼絶?!?/span>
⒈ 扶助滅亡的國族,使其傳承復(fù)興。參見「興滅繼絕」條。
引《北齊書·卷四·文宣帝紀(jì)》:「興亡繼絕,義在于我?!?br />《周書·卷四八·蕭詧傳》:「朝廷興亡繼絕,理宜資贍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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