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六郡 秦王政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時(shí)六國并悉于秦,天下一統(tǒng)。秦始皇廢除分封制以后,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縣制和官僚制。初分全國為三十六郡。 以后隨著土地的擴(kuò)大增至四十六郡,定咸陽(陜西咸陽市秦都區(qū))為首都。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、御史大夫和太尉,亦稱“三公”。地方郡的長官為守,縣的長官為令。郡縣制初步打破了血緣關(guān)系的宗法制,取代了周朝的封建制(分封制),官僚制則代替了貴族的世襲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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