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高宗時,弘文館直學(xué)士劉祎之、著作郎元萬頃等,時奉詔于翰林院草制,密令參決,以分宰相之權(quán)。唐制,官衙都在宮城之南,院在銀臺之北,劉元等人不經(jīng)南門,而于北門出入,時人因謂之“北門學(xué)士”。參閱《舊唐書·劉祎之傳》、宋葉夢得《石林燕語》卷七。
⒈ 唐高宗 時,弘文館直學(xué)士 劉祎之 、著作郎 元萬頃 等,時奉詔于翰林院草制,密令參決,以分宰相之權(quán)。 唐 制,官衙都在宮城之南,院在 銀臺 之北, 劉 元 等人不經(jīng)南門,而于北門出入,時人因謂之“北門學(xué)士”。參閱《舊唐書·劉祎之傳》、 宋 葉夢得 《石林燕語》卷七。
⒈ 唐自高宗干封以后,召文士起草文詞,參與朝政,以分宰相之權(quán)。由于常在北門等候召見,當(dāng)時人便稱為「北門學(xué)士」。
引《舊唐書·卷八七·劉祎之傳》:「密令參決,以分宰相之權(quán),時人謂之『北門學(xué)士』。」
宋·陸游〈寄題徐載叔秀才東莊〉詩:「南臺中丞掃榻見,北門學(xué)士倒屣迎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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