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松齡的詩詞(7首)

蒲松齡的簡介
蒲松齡(1640-1715)字留仙,一字劍臣,別號柳泉居士,世稱聊齋先生,自稱異史氏,現(xiàn)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(qū)洪山鎮(zhèn)蒲家莊人。出生于一個逐漸敗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。19歲應(yīng)童子試,接連考取縣、府、道三個第一,名震一時。補博士弟子員。以后屢試不第,直至71歲時才成歲貢生。為生活所迫,他除了應(yīng)同邑人寶應(yīng)縣知縣孫蕙之請,為其做幕賓數(shù)年之外,主要是在本縣西鋪村畢際友家做塾師,舌耕筆耘,近40年,直至1709年方撤帳歸家。1715年正月病逝,享年76歲。創(chuàng)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說集《聊齋志異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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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:蒲松齡舊向長堤纜畫橈,秋來秋色倍蕭蕭,空垂煙雨拂橫橋。
斜倚西風(fēng)無限恨,懶將憔悴舞纖腰,離思別緒一條條。 -
清代:蒲松齡紅毛國,舊許與中國相貿(mào)易,邊帥見其眾,不許登岸。
紅毛人固請賜一氈地足矣。
帥思一氈所容無幾,許之。
其人置氈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
且拉且登,頃刻氈大畝許,已登百人矣。
短刃并發(fā),出于不意,被掠數(shù)里而去。 -
清代:蒲松齡宣德間,宮中尚促織之戲,歲征民間。
此物故非西產(chǎn);有華陰令欲媚上官,以一頭進,試使斗而才,因責(zé)常供。
令以責(zé)之里正。
市中游俠兒得佳者籠養(yǎng)之,昂其直,居為奇貨。
里胥猾黠,假此科斂丁口,每責(zé)一頭,輒傾數(shù)家之產(chǎn)。
邑有成名者,操童子業(yè),久不售。
為人迂訥,遂為猾胥報充里正役,百計營謀不能脫。
不終歲,薄產(chǎn)累盡。
會征促織,成不敢斂戶口,而又無所賠償,憂悶欲死。
妻曰:“死何裨益?不如自行搜覓,冀有萬一之得。
”成然之。
早出暮歸,提竹筒絲籠,于敗堵叢草處,探石發(fā)穴,靡計不施,迄無濟。
即捕得三兩頭,又劣弱不中于款。
宰嚴限追比,旬余,杖至百,兩股間膿血流離,并蟲亦不能行捉矣。
轉(zhuǎn)側(cè)床頭,惟思自盡。
時村中來一駝背巫,能以神卜。
成妻具資詣問。
見紅女白婆,填塞門戶。
入其舍,則密室垂簾,簾外設(shè)香幾。
問者爇香于鼎,再拜。
巫從旁望空代祝,唇吻翕辟,不知何詞。
各各竦立以聽。
少間,簾內(nèi)擲一紙出,即道人意中事,無毫發(fā)爽。
成妻納錢案上,焚拜如前人。
食頃,簾動,片紙拋落。
拾視之,非字而畫:中繪殿閣,類蘭若;后小山下,怪石亂臥,針針叢棘,青麻頭伏焉;旁一蟆,若將躍舞。
展玩不可曉。
然睹促織,隱中胸懷。
折藏之,歸以示成。
成反復(fù)自念,得無教我獵蟲所耶?細瞻景狀,與村東大佛閣逼似。
乃強起扶杖,執(zhí)圖詣寺后,有古陵蔚起。
循陵而走,見蹲石鱗鱗,儼然類畫。
遂于蒿萊中側(cè)聽徐行,似尋針芥。
而心目耳力俱窮,絕無蹤響。
冥搜未已,一癩頭蟆猝然躍去。
成益愕,急逐趁之,蟆入草間。
躡跡披求,見有蟲伏棘根。
遽撲之,入石穴中。
掭以尖草,不出;以筒水灌之,始出,狀極俊健。
逐而得之。
審視,巨身修尾,青項金翅。
大喜,籠歸,舉家慶賀,雖連城拱璧不啻也。
上于盆而養(yǎng)之,蟹白栗黃,備極護愛,留待限期,以塞官責(zé)。
成有子九歲,窺父不在,竊發(fā)盆。
蟲躍擲徑出,迅不可捉。
及撲入手,已股落腹裂,斯須就斃。
兒懼,啼告母。
母聞之,面色灰死,大驚曰:“業(yè)根,死期至矣!而翁歸,自與汝復(fù)算耳!”兒涕而去。
未幾,成歸,聞妻言,如被冰雪。
怒索兒,兒渺然不知所往。
既而得其尸于井,因而化怒為悲,搶呼欲絕。
夫妻向隅,茅舍無煙,相對默然,不復(fù)聊賴。
日將暮,取兒藁葬。
近撫之,氣息惙然。
喜置榻上,半夜復(fù)蘇。
夫妻心稍慰,但兒神氣癡木,奄奄思睡。
成顧蟋蟀籠虛,則氣斷聲吞,亦不復(fù)以兒為念,自昏達曙,目不交睫。
東曦既駕,僵臥長愁。
忽聞門外蟲鳴,驚起覘視,蟲宛然尚在。
喜而捕之,一鳴輒躍去,行且速。
覆之以掌,虛若無物;手裁舉,則又超忽而躍。
急趨之,折過墻隅,迷其所在。
徘徊四顧,見蟲伏壁上。
審諦之,短小,黑赤色,頓非前物。
成以其小,劣之。
惟彷徨瞻顧,尋所逐者。
壁上小蟲忽躍落襟袖間,視之,形若土狗,梅花翅,方首,長脛,意似良。
喜而收之。
將獻公堂,惴惴恐不當(dāng)意,思試之斗以覘之。
村中少年好事者,馴養(yǎng)一蟲,自名“蟹殼青”,日與子弟角,無不勝。
欲居之以為利,而高其直,亦無售者。
徑造廬訪成,視成所蓄,掩口胡盧而笑。
因出己蟲,納比籠中。
成視之,龐然修偉,自增慚怍,不敢與較。
少年固強之。
顧念蓄劣物終無所用,不如拼博一笑,因合納斗盆。
小蟲伏不動,蠢若木雞。
少年又大笑。
試以豬鬣毛撩撥蟲須,仍不動。
少年又笑。
屢撩之,蟲暴怒,直奔,遂相騰擊,振奮作聲。
俄見小蟲躍起,張尾伸須,直龁敵領(lǐng)。
少年大駭,急解令休止。
蟲翹然矜鳴,似報主知。
成大喜。
方共瞻玩,一雞瞥來,徑進以啄。
成駭立愕呼,幸啄不中,蟲躍去尺有咫。
雞健進,逐逼之,蟲已在爪下矣。
成倉猝莫知所救,頓足失色。
旋見雞伸頸擺撲,臨視,則蟲集冠上,力叮不釋。
成益驚喜,掇置籠中。
翼日進宰,宰見其小,怒呵成。
成述其異,宰不信。
試與他蟲斗,蟲盡靡。
又試之雞,果如成言。
乃賞成,獻諸撫軍。
撫軍大悅,以金籠進上,細疏其能。
既入宮中,舉天下所貢蝴蝶、螳螂、油利撻、青絲額一切異狀遍試之,莫出其右者。
每聞琴瑟之聲,則應(yīng)節(jié)而舞。
益奇之。
上大嘉悅,詔賜撫臣名馬衣緞。
撫軍不忘所自,無何,宰以卓異聞。
宰悅,免成役。
又囑學(xué)使俾入邑庠。
后歲余,成子精神復(fù)舊,自言身化促織,輕捷善斗,今始蘇耳。
撫軍亦厚賚成。
不數(shù)年,田百頃,樓閣萬椽,牛羊蹄躈各千計;一出門,裘馬過世家焉。
異史氏曰:“天子偶用一物,未必不過此已忘;而奉行者即為定例。
加以官貪吏虐,民日貼婦賣兒,更無休止。
故天子一跬步,皆關(guān)民命,不可忽也。
獨是成氏子以蠹貧,以促織富,裘馬揚揚。
當(dāng)其為里正,受撲責(zé)時,豈意其至此哉!天將以酬長厚者,遂使撫臣、令尹,并受促織恩蔭。
聞之:一人飛升,仙及雞犬。
信夫!” -
清代:蒲松齡兩牧童入山至狼穴,穴中有小狼二。
謀分捉之,各登一樹,相去數(shù)十步。
少傾,大狼至,入穴失子,意甚倉皇。
童于樹上扭小狼蹄、耳,故令嗥。
大狼聞聲仰視,怒奔樹下,且號且抓。
其一童嗥又在彼樹致小狼鳴急。
狼聞聲四顧,始望見之;乃舍此趨彼,號抓如前狀。
前樹又鳴,又轉(zhuǎn)奔之。
口無停聲,足無停趾,數(shù)十往復(fù),奔漸遲,聲漸弱;既而奄奄僵臥,久之不動。
童下視之,氣已絕矣。 -
清代:蒲松齡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
余適客稷下,方與表兄李篤之對燭飲。
忽聞有聲如雷,自東南來,向西北去。
眾駭異,不解其故。
俄而幾案擺簸,酒杯傾覆;屋梁椽柱,錯折有聲。
相顧失色。
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趨出。
見樓閣房舍,仆而復(fù)起;墻傾屋塌之聲,與兒啼女號,喧如鼎沸。
人眩暈不能立,坐地上,隨地轉(zhuǎn)側(cè)。
河水傾潑丈余,雞鳴犬吠滿城中。
逾一時許,始稍定。
視街上,則男女裸聚,競相告語,并忘其未衣也。
后聞某處井傾仄,不可汲;某家樓臺南北易向;棲霞山裂;沂水陷穴,廣數(shù)畝。
此真非常之奇變也。 -
清代:蒲松齡奐山山市,邑八景之一也,然數(shù)年恒不一見。
孫公子禹年與同人飲樓上,忽見山頭有孤塔聳起,高插青冥,相顧驚疑,念近中無此禪院。
無何,見宮殿數(shù)十所,碧瓦飛甍,始悟為山市。
未幾,高垣睥睨,連亙六七里,居然城郭矣。
中有樓若者,堂若者,坊若者,歷歷在目,以億萬計。
忽大風(fēng)起,塵氣莽莽然,城市依稀而已。
既而風(fēng)定天清,一切烏有,惟危樓一座,直接霄漢。
樓五架,窗扉皆洞開;一行有五點明處,樓外天也。
層層指數(shù),樓愈高,則明漸少。
數(shù)至八層,裁如星點。
又其上,則黯然縹緲,不可計其層次矣。
而樓上人往來屑屑,或憑或立,不一狀。
逾時,樓漸低,可見其頂;又漸如常樓;又漸如高舍;倏忽如拳如豆,遂不可見。
又聞有早行者,見山上人煙市肆,與世無別,故又名“鬼市”云。 -
清代:蒲松齡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(dān)上肉,似甚垂涎,隨尾行數(shù)里。
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
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
遂鉤肉,翹足掛樹間,示以空擔(dān)。
狼乃止。
屠歸。
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。
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
仰首細審,見狼口中含肉,鉤刺狼腭,如魚吞餌。
時狼皮價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
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歸,擔(dān)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
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。
屠懼,投以骨。
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。
復(fù)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
骨已盡矣,而兩狼之并驅(qū)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敵。
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
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(dān)持刀。
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時,一狼徑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
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
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(shù)刀斃之。
方欲行,轉(zhuǎn)視積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將隧入以攻其后也。
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
屠自后斷其股,亦斃之。
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狼亦黠矣,而頃刻兩斃,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
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
狼自苫中探爪入。
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
但思無計可以死之。
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
極力吹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
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。
遂負之以歸。
非屠,烏能作此謀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則屠人之殘爆,殺狼亦可用也。